户外

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,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新的部署。公安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,必须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。要牢牢把握现代化发展方向,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强警、科技兴警,向改革要动力、要活力,向科技要警力、要战斗力,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、体现实战化特点、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,着力提升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。目前,公安改革进入了系统性重塑、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,要坚定信心、乘势而上,不断把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。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,按照做精机关、做优警种、做强基层、做实基础的思路,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、理顺事权关系、优化组织管理、规范机构设置,加快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落地,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,着力构建职能科学、事权清晰、指挥顺畅、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。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、大抓基础的导向,在市县公安机关大力推行大部门、大警种制,着力推动重心下移、警力下沉、保障下倾,不断增强基层实力、激发基层活力、提升基层战斗力,加快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警务组织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。要深化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,完善警官、警员、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管理制度,加快构建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、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。要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,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规划建设和应用,推动数据流与业务流、管理流深度融合,深化智能应用、移动应用、集成应用,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努力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。要进一步深化公安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快建成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平台,持续推出新的更多便民利民举措,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普惠均等、便捷高效、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,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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