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,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导向。公安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,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,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,事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。必须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,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,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,着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,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、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要准确把握、全面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,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、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、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,坚持有法必依、违法必究、执法必严,坚持以法为据、以理服人、以情感人,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在下大气力集中整治执法不作为、乱作为和办关系案、当“保护伞”等突出问题的同时,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执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,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,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执法管理监督制约体系,确保执法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。要强化典型引领,总结推广北京市公安局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等经验,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、规范执法流程、深化执法公开、强化执法监督,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。要加强执法教育培训,既要注重抓住执法实践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,也要善于总结运用基层创造的“教科书式”的执法案例进行示范引导,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、化解矛盾、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,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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