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,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导向。公安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,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,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,事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。必须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,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,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,着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,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、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要准确把握、全面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,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、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、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,坚持有法必依、违法必究、执法必严,坚持以法为据、以理服人、以情感人,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在下大气力集中整治执法不作为、乱作为和办关系案、当“保护伞”等突出问题的同时,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执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,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,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执法管理监督制约体系,确保执法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。要强化典型引领,总结推广北京市公安局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等经验,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、规范执法流程、深化执法公开、强化执法监督,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。要加强执法教育培训,既要注重抓住执法实践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,也要善于总结运用基层创造的“教科书式”的执法案例进行示范引导,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、化解矛盾、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,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。
户外
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,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新的部署。公安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,必须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。要牢牢把握现代化发展方向,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强警、科技兴警,向改革要动力、要活力,向科技要警力、要战斗力,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、体现实战化特点、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,着力提升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。目前,公安改革进入了系统性重塑、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,要坚定信心、乘势而上,不断把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。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,按照做精机关、做优警种、做强基层、做实基础的思路,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、理顺事权关系、优化组织管理、规范机构设置,加快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落地,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,着力构建职能科学、事权清晰、指挥顺畅、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。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、大抓基础的导向,在市县公安机关大力推行大部门、大警种制,着力推动重心下移、警力下沉、保障下倾,不断增强基层实力、激发基层活力、提升基层战斗力,加快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警务组织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。要深化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,完善警官、警员、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管理制度,加快构建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、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。要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,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规划建设和应用,推动数据流与业务流、管理流深度融合,深化智能应用、移动应用、集成应用,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努力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。要进一步深化公安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快建成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平台,持续推出新的更多便民利民举措,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普惠均等、便捷高效、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,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