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执法而言,《警队条例》对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力有明确规定。梁美芬说,参照这些规定可见,私人屋邨、地铁站、商场等场所拒绝警方进入、阻碍警方抓捕暴力破坏者的做法,并不合理合法。
梁美芬强调,香港有足够的法律,应该严格执行这些法律,不能纵容违法者。
她说,警务人员在近期持续的乱局中承受巨大体力和精神压力。必要时可以根据《警队条例》相关规定雇用临时警务人员,增加执法人手。
港区全国人大代表、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,要阻止公众集会和游行期间的暴力行为,警方可根据《公安条例》第17条对集会和游行等活动加强规管。